檢定和校準的不同之處
1、法律制約力不同。檢定具法制性,屬計量管理的執i法行為,對象是法制管理范圍內的計量器具,人員應取得有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檢定員證,收費執行國家法規的規定。無論強制檢定和非強制檢定,都屬于法制檢定。強制檢定具有強制性。而校準無法制性要求,它是用戶的自覺自愿行為,服務范圍、服務收費通過雙方協議的形式確定。
2、檢定的項目多于校準。檢定包含定性試驗和定量試驗兩部分內容,是對測量儀器計量特性及技術要求符合性的全i面評定。校準一般僅涉及定量試驗,只評定示值誤差。






校準是一種自下而上的溯源活動,屬于計量器具使用者為確定計量器具的性能采取的一種自愿行為。開展校準工作,計量器具的使用者應該根據使用要求,自行選擇校準機構,自定校準周期。比對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對相同準確度等級或指i定不確定度范圍內的同種測量儀器復現的量值之間比較的過程。比對不僅是各實驗室間開展能力驗證的一種方式,同時也是在計量器具無法采用檢定或校準方式溯源時的一種溯源手段,同樣應屬于計量器具使用者的自愿行為。

計量是一項古老而又新興的事業,它隨著社會生產和科學技術的發展而發展。同時它在一定意義上也標志著一個國家現代化水平的高低,由于我國現代生產和科學技術還不十分發達,全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還有待提高。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計量越來越被人們所認識、所利用,特別是現代化社會它已遠遠超過了度量衡的范圍。計量在工業企業生產中起著基礎性作用。計量工作是工業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段。 計量檢測工作是一項科學而嚴謹的工作,從檢定、校準原始記錄到證書的出具,每一個環節都來不得半點馬虎。真實有據、完整無缺、準確可靠是對原始記錄基本的要求。
